一、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
(一)、保护现场不要破坏,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。需报上车牌号、车主姓名、保险单号、驾驶员姓名、对方车牌号等信息,取得报案号码。
(二)、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(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,只到理赔中心)。
(三)、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(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),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,交验行驶证、驾驶证。
(四)、交警受理调查,确认事故责任归属。
(五)、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,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,预交维修费用(押金),保存好收据。
(六)、车辆维修,修好后取回车辆。
(七)、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,取得定损单。
(八)、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,取得维修发票(预交押金多退少补)。
(九)、到报案受理柜台,交验维修发票,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。
(十)、将事故责任确认书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、车主银行帐号、定损单、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。
(十一)、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,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。
二、按照新的《办法》规定,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轻微交通事故
(一)没有造成人员伤亡;
(二)各方事故车辆没有严重损毁,各方损失价值均没有超过2000元;
(三)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。